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现对该项目环评信息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光华东七路以南、万家湾十一组
项目投资:105733.22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建设一座规模为6万吨/天的全地下式再生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处理中心城区第九排水分区污水。项目扩建后,成都市第八再生水厂处理总规模达到26万m3/d,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标准,后通过八厂已建排污口排入江安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853211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B座30楼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17311250332
e-mail:1252373025@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见下方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61896153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B座30楼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17311250332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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